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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8-11-20 17:03 访问次数: 1124

各县(市、区)经信委、财政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属有关单位,委相关处室(局):

为做好2018年度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根据《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规〔2018〕2号)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支持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除支持镇村经济发展中创业贷款贴息项目和创业风险补偿项目外,其余均仅支持盐城市区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支持产业投资项目、智能制造项目、产业龙头培育、企业创新发展、“互联网+”发展、绿色制造项目、镇村经济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二、组织申报事项

1、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申报,并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免申报项目除外,下同);市属单位向市经信委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工贸处申报并提供请示文件及汇总表,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相关处室。

2、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盐城市(或市区,具体按申报通知要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纳税一年以上(特殊项目从其规定);(2)企业的信用参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苏经信信用〔2017〕42号)执行,无严重失信行为;(3)三年内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未被取消申报资格的。(4)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3、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填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仅需申报单位提供)。

4、申报企业须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政策(创牌类奖励除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由申报企业自行决定。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创牌类奖励。

5、各地经信部门受理本地区的申报项目,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申报条件符合性负有审核责任,经核实符合申报要求(含信用审查)后,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上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及项目汇总表(纸质2份,市经信委办公室、市财政局工贸处各报1份,格式见附件2,相关电子档一并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及信用查询报告(仅需申报项目提供,注明申报项目类别,A4纸规格装订成册,申报主体盖章及骑缝章,并加盖当地经信、财政部门公章,报市经信委相关处室1份)。本申报通知及具体申报指南请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jxw.yancheng.gov.cn)下载。

6、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要将项目申报通知要求转发至辖区内所有企业和项目单位,并在经信和财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做到“应知尽知”;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总扎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申报。

2、各地经信部门、委相关处室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和项目审核工作,并根据需要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工作不得影响申报企业正常运转,尽量一次性核查到位,并遵守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要注意保留现场审核材料、工作底稿、核查(评审)记录等资料,形成规范的审核资料存档。对不配合审核、核查的申报项目,可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书面告知。

3、各地经信部门、委相关处室应认真履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操作程序要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委人事处对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4、如需安排的资金超出当年财政预算时,可适当降低奖补标准。

联 系 人:市经信委办公室   吴沐宸

电    话:86660567

电子信箱:ycjmw560@126.com

联 系 人:市经信委人事处   单晶晶

电    话:86660595

联 系 人:市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季小银

电    话:80501623

联 系 人:市财政局工贸处   钱树人

电    话:80501248

电子信箱:18605150416@163.com

附件: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2018年度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2018年度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